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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10萬年前,智人崛起——也就是我們今天人類這一物種,人類才一躍登上食物鏈的頂端。
是直立行走解放了雙手?
不對呀,人類250萬年前就從樹上下來了。
是用火?
80萬年前人類開始偶爾用火,30萬年前用火已是家常便飯。
是語言?
其實許多動物都會使用有聲語言,包括所有猿類和猴類,青猴就會告訴同伴“小心,有老鷹”“小心,有獅子”。
是復雜的社會結構?
可是,黑猩猩的社會結構跟人類沒什么兩樣。
更何況,嚴格來說人類并不只有我們今天的“人類”這一種。
和我們同期的尼安德特人,不僅比我們智人高大強壯,而且有學者認為尼安德特人比我們更聰明,他們可以像我們一樣思考、交談,穿衣服、蓋房子、打獵、熟練得控制火、使用長矛、雕琢帶顏色的穿孔貝殼裝飾自己,但他們卻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中。
那么,為什么?為什么是我們戰勝其他物種戰勝尼安德特人,登上地球的王座?
答案是,虛構。
虛構,人類最偉大的能力。
事實上,今天我們人類最重要的一些文明概念,如自由、宗教、金錢、國家,都是虛構的產物。
品牌,其實也是一種虛構的群體認同。品牌,就是一種VR——虛擬現實技術。
這時企業就必須考慮去做品牌經營,在做好產品的基礎上,為品牌虛擬體驗、人設、共識,從而連接更多消費者,跨越從小眾到大眾的認知鴻溝。
很多企業會覺得做產品是實實在在的,做品牌則給人感覺虛頭巴腦,不切實際。
只做產品,不做品牌,是實而不虛,則惘。
這時候企業就會惘然、迷茫,“我產品這么好,為什么沒人買?”(而消費者的反應則是“你是哪一位啊?”)酒香也怕巷子深,產品再好也惘然。
只做品牌,不做產品,是虛而不實,則殆。
好產品是一個品牌的根基,沒有實實在在的好產品做支撐,一味玩虛的,那是很危險的事。
虛擬現實是多種技術的綜合,包括實時三維圖形技術、廣角立體顯示技術、立體聲技術、觸覺力覺反饋技術等,綜合利用圖像、聲音、觸覺、力覺各種感官。
而體驗的設計,也要通過視覺、聽覺、嗅覺、味覺、觸覺多種感官的模擬,讓消費者產生“的確如此”的感受與共鳴。
曾經有家電影院因為生意不佳,于是就往臨街的馬路上釋放爆米花氣味,以此喚起人們去看電影的欲望。因為我們都像巴甫洛夫的那條狗一樣,一聞到爆米花味,就條件反射般聯想到看電影了,影院生意因此好轉。
電影院內并沒有真的賣爆米花,但吃爆米花看電影的體驗則是真實存在的。
正如王陽明說,你未看此花時,此花與汝同歸于寂;你來看此花時,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。
做品牌的第一步,就是為品牌虛擬一種沉浸式真實體驗。
企業自己說自己怎么怎么好,消費者通常是不信的。他們更愿意相信自己的感官。每個人進到超市、菜市場、服裝店、書店、汽車4S店,在購買以前都會先看一看、摸一摸、聞一聞、聽一聽,然后才會下定決心掏錢。
果醬罐子被有意設計成打開時有“呯”的一聲,這讓消費者感覺果醬更加新鮮、干凈和安全;每輛勞斯萊斯在出廠前,其設計團隊都會從800多種元素中提取出一種混合了木頭、皮革、亞麻和羊毛的氣味,添加在座椅下方,這就是讓人迷戀的新車的味道。
世界上并不止星巴克一家能提供優質的咖啡,星巴克的脫穎而出不是因為咖啡,而是因為它建立了一個“社區”,讓星巴克成為家和公司之外的第三種去處。
前星巴克全球創意副總裁Stanley Hainzworth說,“當你品嘗飲料時,你聽的音樂,你和某個人在聊天,以及你所坐的沙發,構成了完整的體驗,誰又會說我只是來星巴克喝杯咖啡的呢?”
所以星巴克圍繞這個思路設計:挑選什么家具,懸掛什么油畫,播放什么音樂,包括讓店員和你親密寒暄,也因此而來。
星巴克賣的不是咖啡,而是一種咖啡體驗。
而你感受到的這種體驗,恰恰是經過星巴克有意設計出來。
一個好的品牌,絕不應故作高冷,絕不應在廣告營銷中處處透著一股“你看,我最牛”的氣息——諸如我是領導者、我銷量遙遙領先之類。
而是應該放下身段,到群眾中去,和消費者打成一片。這就需要品牌進行人格化設計,為產品賦予人的品格。
一個好的品牌,就是要虛擬一種形象、個性、身份,打造品牌人設。
當產品從生產線上下來被擺上貨架,在它從企業銷售物轉變成消費者擁有物的物理過程中,它也在是心理層面完成從現實產品到人們欲望對象、夢想化身的轉變。
需求是根植于我們基因的,但欲望卻是時代虛擬出來的。
事實上,任何消費都是在人心發生。我們通過消費來獲取自我存在感;來確認自己應該跟怎樣的產品、怎樣的生活方式相呼應;來證明“我是誰”,來尋找“我想成為什么樣的人”的答案。
所以我們一定要為品牌標識清楚用戶身份,虛擬一個用戶想要擁有的個性、形象,從而使消費者能夠將自身與品牌對應起來,使消費者一看就知道——
“哦,這個廣告是為我做的”“我應該買這個”,從而產生“這是我的品牌” 之感。
這種品牌的個性、身份、形象,就是一個虛擬的品牌人設,這一人設表達得越清晰、越強烈,消費者與品牌的連接就越緊密,最終形成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強勢綁定。
在一個大家都在談論社群、粉絲經濟的今天,如果一個品牌想要擁有忠誠的粉絲群體,那么品牌必須與消費者達成共識,虛擬一種與消費者共享的情感和價值觀念。
當產品從貨架上被取下,進入消費者生活。它在用戶使用過程中就會被闡述,被賦予意義。最后,產品形成了一種群體性共識。這時,品牌誕生了。
所謂品牌,其實就是產品和消費者所組成的一個共同體,它基于同一產品社群下,形成一種共通的普遍心理狀態。共識可以說是由產品、消費者與社會文化共同構筑而成,它包括意識形態、價值觀念、審美風格。
1971年可口可樂推出廣告片《Hilltop》,片中來自全世界的青少年,聚集在意大利的一個山頂,真誠的唱出“ I’d?Like?to?Buy?the World?a Coke ”(我想為世界買一瓶可樂)。
這條廣告在全球引起巨大反響,可口可樂收到了超過10萬封贊美這個廣告的信件。
其本質是劈開腦海,把品牌釘進消費者腦袋,其廣告創作的核心是洗腦,廣告語喊三遍,其媒介投放的秘訣是重復,不斷曝光在消費者眼前。
但是在今天,品牌只被消費者認識是不夠的。在一個物質極大豐富、超市貨架大爆炸的今天,認識并不代表消費者就會埋單。
品牌只抓住用戶眼球是不夠的,還必須贏得消費者的心。這就要求品牌從認識走向共識,先讓消費者產生共鳴,然后參與進來。
就像NIKE,品牌的實體是運動鞋,虛擬的則是just do it的偉大運動精神。很多消費者是先認同這種精神,產生共鳴,進而愛上了NIKE這個品牌。
打造好產品,只是品牌的基石。接下來品牌要做的,就是虛擬一系列的體驗、人設、共識,為消費者呈現一個萬花筒般的虛擬世界,讓消費者沉浸其中,感同身受,無法自拔。
品牌,其實就是一種VR技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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