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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網監測海量數據按需發布監測預警
實時把握輿情動態精準追溯信息源頭
近日,山西介休一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后涉事雙方以4.5萬元達成和解的新聞引起多方關注。據五節數據監測系統顯示,該話題在過去24小時內多次達到峰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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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脈絡
7月2日
官方通報男孩被逼吃糞便事件雙方已和解
7月4日
受害男童父親發聲:4.5萬元和解,孩子精神受刺激正在治療
7月5日
警方稱霸凌者三人未滿14歲
男孩被逼吃糞便4.5萬元和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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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7日,張蘭村長泰園小區附近,3名未成年人欺凌1名未成年人,逼迫其吃糞便,并將視頻發布在網絡平臺上。
7月1日,山西省晉中市介休市委網信辦針對此事發布通報,介休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視,立即成立工作專班,開展調查處置工作。
7月4日,受欺凌男孩父親李先生向媒體介紹,事情發生在6月17號,事發次日,自己發現電動車被孩子摔壞了,孩子頭部受傷,于是向當地派出所報的警。報警過了一天,派出所調查了解情況。在調解中,對方只愿意出幾千塊錢。后來過了十幾天突然半夜打電話要簽字,然后給了45000元?!?/p>
李先生說,自己今年50歲,家境相對貧困。妻子以前腦子受過刺激,沒有工作能力。事發后兒子受到刺激,現在腦子也不清楚,目前在醫院接受治療,由姑姑陪床照顧。
大眾心聲:年齡不應成為罪惡的擋箭牌
雙方以4.5萬元和解的新聞在網上傳播開后,網友群情激憤,認為未成年人的犯罪成本過低,幾萬元就買斷了另一個孩子長久的心理陰影,這種處理方式不過是欺負弱勢者。
由于該事件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,多家媒體下場發聲。
澎湃新聞評論:逼小男孩吃糞便,“和解”能懲戒霸凌嗎?
紅星新聞評論:隱秘角落的“惡”,需要提前被“看見”。
高度新聞評論認為介休警方應當以案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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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方最新回應:案件仍在處理中
7月5日,中新網聯系介休警方,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,三名實施欺凌者未滿14周歲。目前事情還在處理當中,若有新進展會進行通報。
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介紹,欺凌者的行為可能涉嫌侮辱罪,但是如果行為人不滿十四周歲,不予追究刑事責任。從民事侵權角度看,不滿十四周歲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應由其法定代理人對受害人進行賠償。另外,不滿十四周歲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,不予處罰,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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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節評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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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,校園霸凌并非一開始就是涉及刑法的惡性事件,往往從言語上的侮辱、肢體上的推搡開始。正是因為老師和家長的不重視,“小打小鬧”才會逐漸升級。整治霸凌,事先預防比事后懲罰更重要。對于未成年人之間的矛盾沖突,不能簡單地定性為小孩子間的玩鬧,必須在欺凌行為尚未釀成嚴重后果時就引起重視,及時介入干預,通過普法教育、心理輔導等方式,讓欺凌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
《人民調解法》賦予民間糾紛當事人在“自愿、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”的權利,但和解不應成為一種必須選擇的糾紛化解路徑。尊重和保護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利,并不代表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就完全退到暗箱操作的地步,絕不能讓《未成年人保護法》淪為作惡者的擋箭牌。應當警惕未成年人案件處理過程中出于對未成年保護的意圖,導致客觀上對受害者一方的又一次權力霸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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